一般接待:区、区街道部门的一般人士参观;业内人士、兄弟公司参观、交流接待;公司聘用的法律、设计、质量标准体系等顾问、的参观、交流接待。
接待中的服务工作:根据来宾的身份和抵达的日期、地点、安排有关领导或接待人员到车站、机场迎接。来宾到达并住下后,双方商定具体的活动日程,尽快将日程安排印发有关领导和部门按此执行;并安排有关领导看望来宾,事先安排好地点及陪同人员。
商务会见、会谈安排:明确商务工作会见的基本情况、目的以及会见(谈)人的职位、姓名等基本信息;提前通知我方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会见(谈)准备;确定会见(谈)时间,安排好会见(谈)场地、座位;双方进入会议室后,由主持人开场,介绍双方领导、会议主题和会议议程;对方领导先后致辞;就会议内容进行发言或讨论;相关领导作总结发言;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;来宾如有重要身份,或活动具有重要意义,则应事先安排记录人员作好记录并安排宣传人员负责报道。